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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湘西州人们政府根据本州农药管理的需要,对在州内经营农药实行农药经营审批制度(2003年根据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精神废止)。全州农药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审批时限、公开审批收费依据”五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证程序。在抓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同时,加大了对农药市场流动经营户的查处力度,对无证经营又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取缔,并结合农药经营许可证换审工作,加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制度。湘西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废止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对农药经营户核发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户营业执照年检前,先要农药行政主管部门对该经营户的经营情况签署意见,作为其登记及年检的依据。花垣县今年先后进行集市检查181次,查处无证照流动经营业户49户,泸溪县在农药经营许可证换审过程中,先后吊销了17家不符合条件单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全州累计取缔或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183家,进一步规范了农药经营次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