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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业办字[2006]33号
湘西自治州农业局
对局属各单位2006年工作实行
目标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完成2006年农业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局属各单位2006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一、内务管理工作(各单位适用,30分)
1、抓好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各单位全年组织学习不少于四次,向局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6条,在州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不少于1篇(办公室、信息站10篇以上)。
2、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凡干部职工中出现违法违纪案件(以党纪、政纪处分为准),单位取消评先资格。
3、抓好班子建设。单位及单位党政一把手每年按规定向局党组、局纪检组书面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4、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凡单位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取消评先资格。
5、抓好单位内务管理、环境美化、社会治安、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不发生上访事件。凡单位发生社会治安、坑农害农等大案要案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取消评先资格。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主要业务工作(70分)
(一)办公室(信息站)
1、抓好全州农业局系统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抓好上级和本级目标管理的跟踪、督查和落实。
2、抓好农业信息和综合调研工作,在省以上农业信息网上发布信息100条以上。组织开展综合调研2次以上,抓好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3、抓好局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执行和督查工作,做好办文办会工作,搞好局机关环境卫生和环境美化工作,规范机关房产、小车、接待、阅览、收发、档案、打字室、临时工的管理,搞好文件传阅及保密工作,促进机关有序运转。
4、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机关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牵头做好办公楼搬迁工作,抓好乾州新区住宅区的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牵头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
6、督促吉星宾馆搞好经营,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1、抓好思想政治及学习教育工作,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以上。
2、抓好人事管理工作,做好全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农民技术员职称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3、抓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4、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搞好对农业执法活动的监察和局机关作风以及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
5、做好申报创建州级文明单位的日常工作。
6、搞好单位包村建整扶贫和领导干部挂户扶贫协调工作。
(三)计财科
1、加强局系统资金的调度和管理,每季度向局领导提供一次财务分析报告。
2、充实和完善农业系统项目库,加强项目的申报工作。全系统年内争取无偿资金投入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0%以上。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管好国有资产,及时收取吉星宾馆承包费及水电费。
4、完成农业生产及劳动工资统计与统计信息工作。承办好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
5、加强农业项目管理工作,切实搞好农业项目运行情况的监督与反馈工作。
(四)科教科
1、抓好科技创新,局系统1-2项科技成果获州级以上科技奖。
2、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成省分培训计划。
3、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20万人次以上,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知识更新行动计划”,年内培训乡镇农技干部100人,督促搞好古丈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
4、做好科技入户工作,开展好“1名农业技术人员联系扶持1户农户”活动,年内扶持农户480户。
5、搞好州农学会的日常工作。
6、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州无病毒优质良种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五)法规科
1、农业法制宣传和培训达到上级要求,本级干部职工学法合格率90%以上。
2、完成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毒鼠强等专项整治活动4次以上。
4、对全州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执法效果、案卷档案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1次以上的督促检查。
5、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做好州农业局系统各类案件的起诉、应诉及农业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
(六)外资外援办(农业对外经济合作办)
1、做好中—荷湖南农业示范培训项目、中—加中国西部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中—德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项目、国际农发基金会(IFAD)项目和WFP后续管理项目─永顺县种畜场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2、按照农业部要求,启动电视粮食特别基金—泸溪县椪柑品种改良项目,年内完成全部投资。
3、世界银行贷款新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争取立项,抓好WFP后续管理项目—保靖县显齿蛇葡萄茶丰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亚行生态能源建设项目、澳援农村合作组织建设与示范项目、日援农业综合扶贫开发项目等项目的跟踪落实,争取年内启动1个新项目。
4、完成招商引资1000万元以上,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1个。
(七)农科所
1、抓好水稻育种、玉米育种、蔬菜育种三大核心科研项目,完成国家、省、州农业和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任务。
2、落实水稻制种6000亩,双杂种子销售收入突破1000万元,实现种子销售利润100万元以上。
3、完成农科种业集团的筹建工作,组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的股份制公司。
4、州种子贮藏库建设项目争取立项。
(八)州乡镇企业局
1、全州乡镇企业增加值同比增加10%以上,重点扶持4家省级农产品加工“131”工程企业,确保4家企业的年销售总额增长15%以上,利税增长10%以上。
2、完成1户以上龙头企业的科企对接工作,帮助乡镇企业培训管理人员100人以上。
3、完成龙头企业招商引资1000万元以上。
4、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促进项目立项。
(九)州蔬菜办
1、完成商品蔬菜种植50万亩,其中商品辣椒20万亩。
2、严格按照《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加强城镇放心菜基地建设,蔬菜农药残毒超标率控制在10%以下。
3、办好5个省外蔬菜销售窗口,外销蔬菜500万元以上。
4、推进辣椒、生姜和大蒜产业的规模发展,办好3个生产示范点。
(十)粮油站
1、全州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80万吨以上。
2、完成100万亩优质稻播种任务,实现优质稻单产400公斤以上。
3、办好玉米早播、脱毒马铃薯、优质红薯、优质大豆、优质油菜示范点各1个。
4、牵头办好一个千亩无公害优质稻米生产示范点。
5、争取无偿资金投入10万元以上。
(十一)经作站
1、搞好7万亩柑橘低改品改的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好5个椪柑品种改良示范点。
2、办好8个百亩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点。
3、完成3万亩青蒿基地建设,办好3个百亩以上青蒿高产栽培示范点。
4、牵头做好一次大型农产品营销洽谈会。
5、争取无偿资金投入10万元以上。
(十二)植保植检站
1、抓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完成1-2个县的可视预报,做好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治工作,不发生农作物重大生物灾害。
2、加大植物检疫执法力度,杜绝新的检疫对象传入,重点抓好柑橘疫病防控及扑灭工作。
3、做好千亩无公害优质稻米生产示范点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4、办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新技术试点2-3个。
5、争取无偿资金投入10万元以上。
(十三)种子管理站
1、搞好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展示和筛选工作,年内选出适宜我州种植的“双杂”良种30个。
2、搞好种子生产、种子质量和品种管理,做好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
3、搞好《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农作物种子销售去向凭证》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4、对外争取无偿资金投入10万元以上。
(十四)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环保站)
1、实施好集雨节水旱作农业建设项目。
2、推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100万亩,抓好土壤肥力自然监测和长期定位监测。
3、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0万亩,产品认证12个,对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核查。
4、抓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农肥和环保等执法检查活动,做好8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点的技术指导工作。
5、做好千亩无公害优质稻米生产示范点的测土配方施肥和施肥技术指导工作。
6、争取无偿资金投入10万元以上。
(十五)农业技术推广站
1、做好“1名农业技术人员联系扶持1户农户”活动,扶持农户480户。
2、推广水稻轻简栽培12万亩,办好8个水稻轻简栽培示范点。
3、完成《湖南农业》、《中国农技推广》两刊发行任务。
4、做好千亩无公害优质稻米生产示范点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5、争取无偿资金投入10万元以上。
(十六)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办好2-3个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
2、加强农资生产经营户档案管理,督促各农资生产、经营户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档案。
3、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含毒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农业环境等专项治理4次以上,无重大假冒伪劣农资事件。
4、农业综合执法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100%,执法案卷完整规范。
5、争取无偿资金投入10万元以上。
(十七)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等检验检测样品5000个以上,检测准确率100%。
2、设立农产品定点监测点13个,使州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定点监测点扩大到50个。
3、抓好重大节会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4、完成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16个。
5、争取无偿资金投入10万元以上。
(十八)柑桔研究所
1、州优质水果良种苗木繁育基地项目通过验收。
2、做好各柑桔选种株系的系统观察和子代扩繁鉴定,引进柑桔新品种脱毒原种2个以上。
3、培育优质无病毒容器苗10万株以上。
4、抓好现有桔园、猕猴桃母本园的管理,做好其他试验示范工作。
5、争取无偿资金投入5万元以上。
(十九)农场管理站
1、全州农垦经济总量增加10%,保持农垦场稳定。
2、完成农垦干部职工城镇居民政策落实扫尾工作。
3、开展一次大型农垦场调研活动,争取1个以上农垦场为“十一五”期间国家扶贫对象。
4、争取无偿资金投入5万元以上。
(二十)蚕桑站
1、协助局办公室抓好乾州新区管理。
2、抓好桑园基地的服务工作。
3、抓好蚕桑速生、高产、优质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
4、经营创收利润4万元以上。
(二十一)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1、抓好王村基地建设。
2、经营创收利润5万元以上。
(二十二)旱粮原种场
1、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做好离退休同志的工作,维护单位稳定。
2、经营创收利润4万元以上。
三、检查评比办法
各单位根据目标管理任务的要求,逐项细化分解,并于3月15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备案。局组织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年终考核评比。检查验收中,各单位应将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有关资料归档成册,便于查考。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目标 管理 通知
报:州委、州人民政府,省农业厅
抄送:州委督查室、州委综合调研室、州人大办公室、州人大农业委、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综合调研室、州政协办公室、州农村工作办公室
发:局属各单位
湘西自治州农业局办公室 2006年2月28日印
(共印4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