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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云在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05.6.30)
来源:湘西农业信息网   日期:2006-03-06 16:55:05  访问次数:1368
  

在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刘万云

 

2005630日)

同志们:

   举办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是按照省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我州实施阳光工程工作的实际需要,是经过州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办的。大家都知到, 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历来非常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问题,增收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就业问题。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做出重要战略决策,从2003年开始,用8年时间,在全国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今年,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六部委又联合就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农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05]004号)。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同样十分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务经济发展,把它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战略举措。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其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好、贯彻落实好省财政厅、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农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之精神。借此机会,我给大家通报一个情况,讲两点意见。

一、去年全州阳光工程的实施情况

20047月,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会议召开以后,湘西州各级党委、政府抓住实施阳光工程这一契机,将其作为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采取早动手、早计划、巧安排等措施,积极借鉴试点县的工作经验,在6个月内,就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在我州的实施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全面完成了省里下达给我州的培训任务和转移任务。共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2个班次,培训学员8500人,转移就业7426人,就业率87%。落实项目资金156万元,受益农户3260户,到位工作经费3.5万元,其中州阳光办2万元、保靖县阳光办1.5万元,组织引导性培训教材8500册,发放宣传、招生资料9500份。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会议精神在我州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和落实。

二、两点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实施阳光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阳光工程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民增收的先导工程来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力供需矛盾显得比较突出,这种矛盾不是简单的数量方面的供需矛盾,而是劳动力的素质不能满足供需双方要求。一方面,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需要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另一方面,非农产业对劳动力的容纳能力仍然在增长,而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农村劳动力的素质还不能完全满足和适应非农产业所需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这就从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劳动力转移的空间。因此,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已成为促进我省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民增收的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工作和首要任务。这就是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根本所在。因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

1实施阳光工程,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保证。农村有巨大的人力资源,但由于素质不高,已成为农劳动力转移的“瓶颈”。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素质低。从全国来看,目前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8.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9.3%,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1.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0.52%。我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点七个百分点。我州比全省平均水平还要低几个百分点。二是劳动技能低,有一技之长的劳动力不多,农村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近几年来,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绝大部分没有接受过专业技能训练。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用工单位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劳动力缺乏转岗就业技能,转移就业的领域将越来越窄,转移就业的难度越来越大。目前我州农村劳动力素质的状况是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非农产业劳动力就业岗位要求的。要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空间和领域,就必须重视和加强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培训。

2、实施阳光工程,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受益的不仅仅是农民和农村,包括非农产业和城镇经济的发展都是相得益彰的。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实现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必然选择。广大农民进厂、进城务工,既增加了经济收入,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也为二、三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当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全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7.6%,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68%,在建筑业中占80%;全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2%。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为促进城市繁荣,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打破多年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经济互动式发展,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改革开放以来,城乡联系显著增强,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仍未进入一体化良性循环的轨道。200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比为3.1:1如果考虑到社会福利等因素,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实际差距要远远高于这一比例。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最关键、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不高。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的年限仅为7.3年,与城市相差3年。大量农村劳动力由于素质不高,缺乏职业技能,既影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速度,也影响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影响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而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

3、实施阳光工程,是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这些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我省农村、农业的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增加将产生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据有关资料统计,2003年全国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达到9820万人,农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496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9%,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7.1%。去年,我省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达到730多万人,务工收入超过了450亿元,仅此一项,劳动力人均增收1100多元。2004年,我州外出务工或从事非农职业的农村劳动力50万人,最保守的计算,全州农民的劳务收入超过25亿元,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2%以上。随着农业新技术的普及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比重仍有加大的趋势。按照目前劳动力合理负担耕地水平测算,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有1700多万。按照近年来劳动力转移的动态水平平均计算,现在每年转移的劳动力在1100万左右。因此,我省劳动力转移的存量仍有600多万。我州有近19万农村劳动力等待转移。如果把这部分劳动力转移出去,那么就农业来说,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增加将产生重要的作用。要真正实现这部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关键的问题是抓好农民素质培训。这是实施阳光工程的当务之急,也是加速转移,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长久之策。

〈二〉要准确把握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以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精神把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好

总的来讲,阳光工程的实施,它不同于一般的农业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必须适应新时期农民工培训的特点和要求,必须创新工作思路,以科学的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有效运作方式,来开展这项工作。

1、要明确阳光工程的目标任务。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共同制定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出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任务与目标。阳光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以开展非农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主要开展3个月以内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具体培训时间长短可根据不同工种岗位及用人单位的要求确定。职业技能培训是以定点、定向和订单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用工量大的行业职业技能。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政策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总的目标是:2003-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六部委的要求和我省的实际情况,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目标是:2004-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要把握阳光工程实施的原则。根据阳光工程实施的基本要求,为了更好地规范阳光工程的实施,从近年劳动力转移正反两方面经验来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政府推动原则。首先,阳光工程是一项政府行为,国务院下发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在国务院在领导下,由国家六部委共同组织实施。第二,实施阳光工程,要求各级财政对农民参与转移培训给予资助。今年中央财政拿出了4.5亿元,省财政拿了1200万元,州里也会不折不扣地按照上级要求配足配套奖金用于实施阳光工程。

二是学校主办原则。阳光工程强调实行培训与管理分离,政府部门的主要责任是制定培训规划,增加投入,认定培训机构和监督检查。由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来承担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实行自主招生、自主培训、自主管理、自主联系安排就业。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必须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培训台账要记录受训农民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等,转移就业台账要记录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

三是部门监管原则。州、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培训转移工作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省里制定的《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基地认定办法》进行管理,以确保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顺利实施。

四是农民受益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对农民的集中强化培训,帮助其掌握就业本领,提高了转移就业的竞争力,大部分可以实现转移就业,可以较大幅度地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财政资金对参加学习的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农民参加培训可以减免280元左右的学费。

3、要对阳光工程的实施实行科学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对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管理、资助对象、培训时间、内容、形式、就业安置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必须准确理解,精心组织,科学指导,努力提高工程实施的质量。

一是要管好用好培训资金。财政部、农业部专门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了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农民参加培训,并明确了培训资金使用的有关纪律。各县市一定要加强要检查督促,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省、州将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抽查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是要注重整合培训资源。要充分发挥现有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调动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对农民开展非农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机构不管是民办的、集体的、合资的,还是国营的,都可以平等参与县级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的培训招标。谁的订单质量高,谁的培训质量高,谁的收费低,并且能把农民输送出去就业,谁就能获得培训补助项目。各地在组织申报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时,一定要按照《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基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严格把好关口,做好申报基地的资质审核工作。

三是要严格培训任务下达程序。在分解培训任务的过程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发布转移培训项目计划,发布公开招标信息,严格审核认定培训机构。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专家研究确定各培训机构的培训任务。对已批复下达的项目一般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同意。培训任务确定后,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以便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四是要确保阳光工程的实施质量。各县市在实施阳光工程的过程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要明确培训对象,阳光工程项目资助的对象是农村户口,年龄在16-45周岁的青壮年农民,不包括对已转移农民的在岗培训,也不能用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要确保培训时间,对农民的非农职业培训时间一般要保证在15-90天,具体培训时间由培训单位根据不同工种及用人单位的要求确定,但一定要保证培训时间,不能偷工减料。要大力敞开培训人员的“出口”,加强与劳动力需求地区和单位的衔接,重点开展订单培训、委托培训和对口培训,并确保就业率达到80%以上。

同志们,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协调配合,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抓好我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为全州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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